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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3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

    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以及《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有关文件精神,更好的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关于修订高职人才培训方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兴趣等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要求每学期必修不低于 2 分。

    第二章  目标、原则和保障

    第三条 实施目标

    通过分类设计、各系部落实、分项管理等方式,全面实施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促进学生成长为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社会奉献意识的受社会认同的实干家。

    第四条 实施原则

    1)德育为先原则。始终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育放在素质拓展工作的首位,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工作质量。

    2)个性化原则。学生根据职业生涯规划、个人兴趣等具体情况,自主选定和设计自己的学习内容及方式,满足个性化需要。

    3)多元化原则。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专业性、互补性和多样性的素质拓展活动,满足多元化选择。

    4)引导性原则。积极鼓励和动员全院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构建浓厚的学习成长成才氛围,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 保障机制

    (一)学院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团委、各、各系部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负责领导、规划和推进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牵头成立(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运行工作

    学院团委(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拟制、审批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实施方案;

    2.负责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全面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3.负责学生素质拓展项目调研和论证,报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牵头执行

    4.负责毕业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最终定、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批,协助教务录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并归入学生成绩档案;

    5.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合格证书的制作和签发;

    6.负责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事务

    (二)各系部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各党支书记为组长,各系部主任为副组长,团总支书记、相关教研室主任、班主任等为成员,具体牵头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推动落实,要求各系安排人负责本系部学生素质拓展管理工作。

    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配合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开展日常工作;

    2.牵头负责落实本系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审核、日常项目资料提交、学分认定,以及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成绩录入、学分审核把关,并配合学院教务录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并归入学生成绩档案

    3.结合实际,按照《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在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备案后牵头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督促本系学生参加素质拓展项目,并做好学分登记、初审、录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5.按照层级负责打印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核发学生素质拓展合格证书。

    6.负责落实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务等

    第三章  基本内容

    第六条 学生素质拓展包括“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技能特长”等 7 大模块。

    第七条 “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八条 “实践实习”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赴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九条 “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条 “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图书、个人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第十一条 “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在校内党团、学生组织(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三条 “技能特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等。

    第四章  学分认定与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是学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素质拓展项目的学分认定办法并进行学分认定与管理,将认定结果提供给各系部录入电子化管理系统。

    第十五条 毕业学分要求

    在校学生最少需获满 7 个素质拓展学分方能毕业。其中“思想成长”模块获取学分不低于1.5分;“文体活动”模块获取学分不低于 2 分。

    其他特殊情况由学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学分认定与登记程序

    1.校内单位组织的素质拓展活动

    1)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参加素质拓展项目;

    2)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参加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学生参加效果进行考核认定,以文件(或函件、证明、证书)等形式发放给学生,学生将学分认定结果报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申请认证学分;

    3)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文件(或函件、证明、证书),确认无误后,将资料导入学生素质拓展电子化管理系统并上传到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审核;

    4)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审核各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提交的认证名单、学分和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并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入相应学生总分;审核未通过者,退回系部重新核查认定。

    2.校外单位组织的素质拓展活动

    1)学生可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特长,经学院学生工作部、系部、班主任、家长同意自主选择参加校外素质拓展项目;

    2)学生将参加校外素质拓展项目获得的文件、函件、证明、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提交至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申请认证学分;

    3)各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文件、函件、证明、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确认无误后进行佐证材料扫描存档,并根据《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认定标准》认定学分,并将佐证材料扫描件等资料导入学生素质拓展电子化管理系统,提交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审核;

    4)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审核各系部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小组提交的认证名单、学分和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并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入相应学生总分;审核未通过者,退回系部重新核查认定。

    第十七条 学生在毕业前未达到素质拓展学分要求的,不予毕业。凡素质拓展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在一年内(从实习之日起计算),可利用工作休息时间向系部提出申请参加校内或校外素质拓展项目学分重修。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前,学院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中心将素质拓展学分汇总成绩学院教务处,计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同时,向毕业生发放《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在前两个学年每年修素质拓展学分不足 3 分者,由系部或班主任对其进行提醒,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第三学期结束后单项素质分不满足要求的(“思想成长”模块获取学分低于 1.5 分,“文体活动模块低于 2 ”),由系部或班主任对其进行提醒,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办法适用于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在籍在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职学生(专科生)

    第二十二条 办法共青团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共青团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项目学分认定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为 47 分  (要求全日制专科学生,正常毕业最低需修满 7 个学分方可正常毕业)

    类别

    编号

    素质拓展项目

    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

    要求及学分设置

    项目管理部门

    项目实施

    部门

    思想成长

    政治理论学习

    A101

    参加学院组织的党课学习或思想政治教育

    在校2年内,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51年内最少参加3次为合格,提供佐证材料认定。

    必须达标

    1分

    组织部

    团委

    各系党支

    A102

    参加业余团校、团课教育、干培训、安全讲座、应急演练

    在校2年内,参加团委组织开展的业余团校或团课教育以及学生干部培训或参加学工部、保卫处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讲座、应急演练不少于51年内最少参加3次为合格,提供佐证材料认定。

    必须达标

    1分

    团委

    学院各职能部门

    各系部、班级

    A103

    参加青年大学习线上主题团课培训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线上青年学习累计不少20次,1年内最少参加10次为合格,提供参与线上学习的截图为佐证材料认定,少1次扣0.1分。

    必须达标

    1

    团委

    系党支

    班级

    道德实践先锋

    A201

    义务献血、干细胞捐赠等人道主义行为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社会义务献血活动或干细胞捐赠等人道主义行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学工部

    团委

    各系部、班级

    A202

    获评道德模范、孝心少年等道德类典型人物

    在校2年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各系部、班级

    A203

    经学校认定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典型行为

    在校2年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2分。

    1分

    各系部、班级

    行为规范养成

    A301

    遵纪守法表现

    在校2年内,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为合格,加1分

    如因个人原因参与违纪违法行为,被学校警告1次扣1分、严重警告1次扣2分、记过1次扣3分,记大过1次扣4分,留校察看1次扣5分,劝其退学或开除1次扣7分。

    达标1分

    或扣分

    学工部

    保卫处

    各系部、班级

    创先争优

    A401

    获得各院(系)级以上表彰、各类奖学金

    在校2年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国家级奖项加1分;省级奖项加0.5分;校(市)级奖项加0.3分;系(院)级奖项加0.1分;

    1分

    学工部

    团委

    各系部、班级

    A402

    参军入伍

    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应征伍,凡被批准正式入伍的学员,一次性加7分

    7分

    学工部(武装部)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思想成长类别共计15(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除以获批正式应征入伍的青年学生以外,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实践实习

    社会实践

    B101

    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供相关参与证明或文件,2年内最少参加2次为合格,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必须达标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B102

    参加学院组织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提供相关参与证明或文件、提交心得体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交流访学

    B201

    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流访学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流访学活动,提供相关参与证明或文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对外合作交流处

    各系部、班级

    选修课

    B301

    参加非本专业选修课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非本专业的选修课程学习,并通过课程考核合格,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教务处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实践实习类别,共计4(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C101

    参加学校组织的西部计划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西部计划”活动,提供相关参与证明或文件、提交心得体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青协活动

    C201

    参加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团委或系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活动,提供相关参与证明或文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2分。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C202

    参加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组织的环保公益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团委或系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环保公益”活动,2年内最少参加2次为合格,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必须达标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C203

    参加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组织的赛会服务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团委或系部组织的青年志愿者“赛会服务”活动,提供相关参与证明或文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1次加0.5分。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志愿服务类别,共计4(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创新创业

    各类科技竞赛

    D101

    参加各级别竞赛

    在校2年内,积极代表学院参加各类竞赛比赛项目,并荣获各类奖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给予加分,分别为国际级奖项1次加2分;国家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及以下加0.5分;省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及以下加0.3分;校级凡获奖者加0.2分。

    2分

    团委

    学工部

    各系部、班级

    学术能力培养

    D201

    公开发表论文、论著、评论、社会调查报告(增刊不列入)等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校内校外中文核心刊物:第一作者加2分,第二作者加1.5分,第三作者及以下加1分。公开出版刊物: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加0.5分,第三作者及以下加0.2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2分

    宣传部

    团委

    各系部、班级

    D202

    在校级以上报刊、校园网、新媒体等发表文章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报刊、校园网、新媒体等发表文章,国家级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加0.8分、第三作者及以下加0.5分。省、市级第一作者加0.8分、第二作者加0.5分、第三作者及以下加0.3分。校级(含团委官方新闻平台)第一作者(每5篇)0.2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1分

    各系部、班级

    D203

    参加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展览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展览,荣获国家级:排名第一加2分、排名第二加1.5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1分。省级:排名第一加1分,排名第二加0.8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0.5分。校级:排名第一加0.5分,排名第二加0.3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0.1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2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D204

    获得专利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专利发明。发明型:排名第一加2分、排名第二加1.5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1分。实用新型:排名第一加1.5分、排名第二加1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0.8分。外观设计型:排名第一加1.5分、排名第二加1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0.8分。软件版权型:排名第一加1.5分、排名第二加1分、排名第三及以下加0.8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2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创业实践

    D301

    学生自主创业,取得一定成效

    在校2年内,学生自主创业成功的给予加分。注册企业:法人认定加1分,其他成员认定加0.5分。未注册企业:负责人加0.5分,其他成员认定加0.3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D302

    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培训

    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如取得相应机构颁发的证书,1项认定加0.5分。

    1分

    团委

    继教部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创新创业类共计11分(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文体活动

    各类文体比赛

    E101

    参加各级别文体比赛

    在校2年内,积极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别文体比赛活动,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给予加分,国家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及以下加0.5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及以下加0.5分。校级:凡获奖者加0.1分。

    2分

    团委

    学院各职能部门

    各系部、班级

    文艺特长展示

    E201

    作为成员参加校内外各种公益性演出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校内外各种公益性演出活动,1次加0.1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社团活动

    E301

    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

    在校2年内,凡积极参加学院各学生组织开展的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的同学,每人每次加0.1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E302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讲座、活动

    在校2年内,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大型公益学习讲座、活动,每人每次加0.1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1分

    团委

    学院各职能部门

    各系部、班级

    课外阅读

    E401

    利用课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书籍

    学分认定按照学院教务科下发的《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课外阅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执行。

    1分

    图书馆

    各系部、班级

    早读早操

    E402

    周一至周五每日早读早操

    在校2年内,需参加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周一至周五>每日早读早操主题活动,结合安排内容,全体学生必须参加90次为合格,缺勤一次扣0.1分。学生会提供佐证材料认定。

    必须达标

    1

    学工部、团委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文体活动类别,共计7(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社会工作

    学生组织

    F101

    积极服务学生并担任学生干部

    在校2年内,凡被选拔担任院团委委员、院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院学生会成员等学生干部,根据服务时间和综合表现,经考核合格,认定1.5分至2分;系(院)学生干部等其他各类学生干部,根据服务时间(至少1年)和综合表现,经考核合格,认定1分至1.5分;同时担任多类学生干部的取最高分计算。需提供佐证材料认定。

    2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社会兼职

    F201

    利用假期在校外兼职

    在校2年内,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参与正规行业兼职工作的,按兼职时常累积计算,每学年累积校外兼职160个小时认定0.5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

    1分

    团委

    各系部、班级

    军事素质培养

    F301

    加军训或入伍复员后返校学习

    需提供相关证明,表现突出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认定加0.5分至1分。军训考核合格为0.5分,获得优秀1分。

    1分

    学工部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社会工作类别共计4(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技能特长

    技能培训

    G101

    参加技能培训并获得专业技能证书(国家级)

    在校2年内,如获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CAD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驾照等,每获得一个证书加0.5分,累积不超过2分。

    2分

    团委

    教务处

    各系部、班级

    考核要求:技能特长类别共计2分(注:要求及学分设置拦,凡设有“必须达标”字符项目的必须要求全体同学参与考核,凡未达标的同学,按“学分认定及合格标准内容”规定每次扣0.5分计算。②其余项目要求及学分设置最高认定分数线不得超过设定分数)。。

    总要求:按照《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兴趣等积极参加各类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要求每学期必修学分不低于 2 分。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