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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4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文件

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预防及处置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保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实训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稳定、有序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构建院、系、实验室(实训室)三级响应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机制,建立科学、可靠和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

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对实验室(实训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保障师生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实验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对实验室(实训室)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并确保实验室(实训室)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科学有效地做好补救和善后工作,切实把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院范围内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及应急等工作,统一调度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资源,及时向属地公安、消防、环境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学院检查督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记录、报告、通报和汇总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信息,研究协调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问题,接待公安、消防、环境等部门对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督导等工作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落实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监督各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应急原则

1.先救治,后处理;

2.先救人,后救物;

3.先制止,后教育;

4.先处理,后报告;

5.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

四、运行机制

(一)预防预警

1.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各单位应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最大限度地防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实验人员培训教育,经常开展实验室(实训室)事故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3.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重视实验人员健康检查,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行为或人员,及时发出预警,立即报告、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实验室(实训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室(实训室)负责人对实验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应急设备器具、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行为、安全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5.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加热设备,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建立专门储存室,发现遗失、不当存放,立即处置,

(二)安全状态监测

1.实验室(实训室)日常工作中,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

2.使用前,负责人要明确要求及示范正确的操作程序。对一些危险物品,要强调其危害性和注意事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实训室)内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特别是气体主要连接件(管路、阀门等),水、电、气状态是否正常;实验室(实训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和(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气中有无不明烟雾,地面上有无不明液体、固体等。

4.定期检查设备,包括设备电气性能的评估,燃气管道安全检测;水、电、气运行状况的检查等。

(三)事故响应及处置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作为事故报告的责任人,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迅速启动事故上报机制并按照事故类型及时采取自救,启动相应处置措施,正确有效疏散无关人员。

2.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事故责任人→事故所属责任单位负责人一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有关部门。凡发生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重要情况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3.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处置。

4.事故基本控制后,对事故进行调查,综合评估,判明事故性质。事故单位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一周内上交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情况等。

5.事故查清后,学院总结经验教训,写出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部位、原因、事故经过、采取措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调查经过,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教训、防范和整改措施。

6.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对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7.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8.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1.各实验室(实训室)必须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和实验要求制定各类事故处置预案;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制度,采取现场或模拟等方式对事故处置预案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易燃易爆物品涉及危险品的实验室(实训室)应有针对性地经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实现实验(实训)场所和实验(实训)人员全覆盖。

2.各单位须明确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的名单以及相关联系电话应上门牌公示。

3.学院和各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应进行必要的救援演练,事故应急启动后,可以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将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应急状态时处置经费的及时到位,确保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和有关救援救护物资处于可用状态。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附件:1.火灾事故处置及防范措施

2.爆炸事故处置及防范措施